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电话:136-6621-2518
邮箱: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在线咨询

成都侦探: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3-11-18 访问量:146 来源:本站
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两人的婚姻中,夫或妻任意一方都会从事投资盈利行为,例如股票。其中财产在婚姻中离婚析产之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有同等的处分权和所有权。那么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由诉宁网小编来回答。  一、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财产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吗?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成都市婚外情调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资料。在婚姻中,夫或妻任意一方都会从事投资盈利行为,例如股票。一般而言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法律也不是不近人情,夫妻一方为维持夫妻的日常生活所花的财务,属于有权处分。

成都杰帮金尚

公司致力于成都侦探调查、成都私家调查、成都私人调查、成都婚姻外遇调查、成都商务调查、成都出轨调查、成都婚外情取证、成都小三调查、成都婚姻调查公司、成都证据调查公司。通过线上指导+线下实操,已为国内近万情感受困人士提供真相调查与情感服务! 在线咨询
136-662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