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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轨调查: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离婚时离婚后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3-11-18 访问量:175 来源:本站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离婚时离婚后怎么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结婚之前都是有相应的财产的,一般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离婚时离婚后怎么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离婚时离婚后怎么分配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成都市侦探公司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夫妻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分割规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2、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分割  1、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改房不可分割,归属父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房改房”是指我国居民住宅由单位福利分房改革为单位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的房屋,是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产物。该房屋出售价款远远低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实际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待遇。根据物权取得原则,该房屋的物权应属于购房人即该职工所有。而如果实际出资人不是该职工,那么实际出资人与该职工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还款,但不可以主张房屋的产权。  3、养老保险金未到期,不能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如何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主要根据所获得财产的时间来判断,如果是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获得财产就属于婚后财产。除此之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属于个人财产。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离婚时离婚后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该怎么分配,其实双方是可以对这些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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